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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一课”制度

发布日期:2026-02-10    作者:     来源:    点击: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是我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组织生活制度。“三会”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按时上好党课。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吸引力、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是指由党支部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的一种组织活动。按期开好支部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

(一)会议时间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支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

2.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与会人员

1.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2.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3.换届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三)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

2.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结合实际情况,讨论和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3.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4.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增补支部委员。

5.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6.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

7.讨论和决定支部其他重大问题。

(四)会议决议

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五)会议记录

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

党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是党内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

(一)会议时间

1.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2.会议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与会人员

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三)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

2.研究提出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任务和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具体措施;确定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3.讨论研究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宣传引导凝聚师生的主体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的方法、步骤、措施。

4.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布置检查和总结。

5.讨论和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以及对党员的奖惩等。

6.研究党支部自身建设,召开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7.研究本支部群众团体工作,适时予以指导。

8.研究其他需要党支部委员会讨论的重要事项。

(四)会议要求

1.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

2.如遇重大问题要做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五)会议决议

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六)会议记录

1.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

2.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三、党小组会制度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好党小组会,对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党支部应加强对党小组的领导,指导党小组开好党小组会。

(一)会议时间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安排,可适当增加次数。

(二)与会人员

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

(三)会议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

2.传达党内文件和党的决议,研究贯彻执行文件和决议的办法。

3.根据党支部的布置,讨论本小组的工作以及党员应该承担和完成的任务,研究制订落实措施。

4.安排小组生活会,检查执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讨论分析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状况,并向支部提出意见和建议。

6.分析并反映群众的思想情况和意见,帮助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四、党课制度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以及其他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党课教育又可具体分解为四个子目标,即: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政策水平、党性素养以及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实践能力。

(一)上课时间

1.党课每年不少于四次,由党支部负责实施。

2.每次党课以集中学习为宜。一般应吸收入党积极分子一起听课。

(二)党课内容

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三)党课要求

1.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组织委员负责。

2.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3.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学校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或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上级检查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党支部要求

1.党支部全面负责“三会一课”落实,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年度计划,并报学校党委备案。

2.要按照准确完整清晰的要求,如实记录“三会一课”的时间、地点、主题、参会情况和详细内容,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管备查。

(二)党员要求

1.党员要自觉服从党支部安排,根据支部年度计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个人学习计划。

3.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三会一课”,带头落实支部决议,带头遵守请销假制度和签到制度,为其他党员干部作出示范。

3.党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三会一课”的,视其错误性质给予批评教育,情节特别严重的,根据党内相关制度给予党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