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党支部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党务工作透明度,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推动支部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结合支部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公开内容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凡属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均要进行公开。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党支部基本情况
党支部设置及工作职责,支部委员名单、分工及联系方式,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
(二)党支部决议及执行情况
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和工作部署情况;党支部重要决议和安排;党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三)党支部日常工作情况
党支部落实基本工作制度,如发展党员,民主评议,组织生活管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表彰奖励,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等情况;党支部制定的工作制度及其落实情况。
(四)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工作
听取和采纳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情况等。
(五)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二、公开形式
针对不同内容和特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党外公开的采取宣传栏张贴、学校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要与内容相适应,基本情况、工作制度要长期公开;常规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临时工作要随时公开;热点问题要及时公开;重大事项要报学校党委审批后公开。
四、有关说明
(一)党的秘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