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学历认证须知

一、认证方法

申请人登陆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http://www.vae.ha.cn/),点击“中职学历认证”链接,在线注册、上传认证所需材料的电子照片,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认证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原件;

(3)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或省市招办/学籍管理部门公章(2008年(含)以后入学的,可不提供);

(4)近期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相片。

三、材料缺失情况的处理方式

1.申请人毕业证原件丢失

申请人到学校学生处开具毕业证明,粘贴申请人一寸免冠红底照片,加盖学校公章,并在学校档案室复印录取审批表,复印件上加盖学校印章。

2.录取审批表丢失或损毁的处理方式

(1)申请人持有毕业证原件的:学校录取审批表丢失或登记信息不清晰、损毁的,申请人可先到河南省招生工作办公室服务大厅(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1号)查询获取;如果录取审批表信息损毁或丢失、且河南省招生工作办公室服务大厅也未留存的,由学校开具“学校录取审批表损毁或丢失证明”加盖学校公章,个人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学校,一份自己留存。

(2)申请人毕业证原件丢失的:申请人可先到河南省招生工作办公室服务大厅(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1号)查询获取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后,到学校开具“毕业证明”;1984年-1986年间入学的普通中专及其他年份普通中专在河南省招生工作办公室无存档信息的,应由学校依据当年毕业生名单或依据其他证明材料制作毕业生信息表,由学校正式公文上报教育行政部门或省教育厅,按照“谁盖章、谁负责”的原则,由毕业当年盖章的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名单后加盖学籍印章予以确认,作为认证学历依据由学校留存。

3.申请人身份信息与录取审批表或入学花名册登记情况不一致的处理方式

(1)申请人出生年月与存档信息不一致的,应由学校出具证明,证明要明确记载如下内容:“原审批表出生年月填写错误,经核查与申请人为同一人”。属于毕业生修改身份信息的,由公安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申请人需出具个人信息真实性承诺书交学校留存。

(2)申请人姓名与存档信息不一致的,应由学校出具证明,证明要明确记载如下内容:“原审批表姓名填写错误,经核查与申请人为同一人”。属于毕业生修改身份信息的,由公安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申请人需出具个人信息真实性承诺书交学校留存。

(3)申请人毕业证专业与录取审批表登记专业不符的,应提供学校证明或当年的转学审批表,证明需加盖学校公章,学校证明需记载如下内容:“申请人XX(姓名)毕业专业与录取审批表专业不一致,毕业专业为XX(专业名称),经核查实为XX(理由)原因”。申请人需出具个人信息真实性承诺书交学校留存。

申请人因办理学历认证所需的录取审批表、材料缺失需由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须本人(或被委托人)持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到学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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